校属各单位、各职能部门:
根据《河北工程大学听评课管理办法》要求现开展2026年秋季学期本科听评课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及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级听评课
1.学校领导及校级督学听评课工作由教师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2.根据学校相关整改工作要求,本学期校党委班子成员每月至少完成1次思政课随堂听课。
3.根据《河北工程大学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要求,本学期校级督学听评课重点为各学院提交的拟申报教学质量考核优秀的授课教师,以及本学期各学科组确定抽查学院的授课教师,实现学院全覆盖。
二、处级听评课
1.处级干部听评课工作由其所在部门统一安排并组织实施。
2.相关部门处级干部应严格按照学校听评课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落实本学期听评课工作。
3.处级干部听评课采用纸质版形式如实记录听课情况,并将听课记录手写签名后报送教师培训中心备案。
三、院级听评课
1.学院应结合实际指定专人负责学院本科听评课工作落实,按照学校听评课管理办法合理制定听评课计划并科学安排听评课人员,压实责任、注重实效,确保学院开设课程及授课教师全覆盖。
2.根据学校相关整改工作要求,结合思政课程安排的实际情况,本学期要求各学院主要负责人每周至少完成1次思政课随堂听课。
3.其他学院听评课人员按照学校听评课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完成本学期的听评课工作。
4.学院主要负责人应采用纸质版形式如实记录思政课随堂听课情况,并将听课记录手写签名后报送教师培训中心备案。
四、材料报送
1.学院听评课安排表(电子版)和签字盖章(PDF扫描版)请于9月18日16时前发送至邮箱jspxzx@hebeu.edu.cn,纸质材料由各学院留存备查。
2.听课记录相关材料报送时间于本学期末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教师培训中心综合科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310-3969272
教师培训中心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