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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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4年11月27日 11:26 []次 教师培训中心

根据《河北工程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校政字〔2020〕28号)、《河北工程大学处级以上干部本科课堂教学听课的规定》(校政字〔2015〕18号)文件,现将2024-2025学年季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安排

2025年1月13日前。

二、工作安排

1.各教学单位做好学生评教工作。学生必须完成所有课程的评教才能查看课程成绩。如果发现评教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请及时与本学院教学办联系处理。

2.各教学单位做好学院教师的同行评教工作。被评教师包括从事教学不满五年的新教师、任教新开设课程不满五年的教师、上学年教学评价排名前15%的教师和排名后10%的教师等,各学院根据本院师资情况安排好教师评价工作。

3.学校教学督导组教师自主选择听评课程学院督导在本学院自主选择听评课程

4.学校处级以上干部自主选择听评课程。机关部门、校属各单位处级干部每人每学年听课至少4次,其中,教务处、教师培训中心和学院处级干部每人每学年听课至少8次。

三、其他事项

1.请广大师生认真对待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严格执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制度,杜绝违反评价纪律、舞弊等行为。

2.各教学单位要切实履行教学质量评价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好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3.教务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只显示被评教师的评价统计结果,屏蔽听评价师生的个人评价信息,不必担心对任课教师的评价会给自身带来负面影响。

4.教师培训中心联系电话:3969292,办公地址:行政服务中心439室。



                 教师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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