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工程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现将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安排
2025年5月21日-7月13日
二、评教工作安排
1.学生评教。各教学单位组织学生开展学生评教工作。学生完成所有课程评教后可查看本课程成绩。如果评教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可及时与本学院教学办联系处理。
2.同行评教。各教学单位组织学院教师开展同行评教工作,各学院按照评价办法所规定的评价对象,根据师资实际情况做好教师评价工作。
3.督导评教。各教学单位组织学院督导组在本学院内部自主选择听评课程,开展督导评教工作。
4.副处级以上干部评教。机关各部门、校属各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每人每学年听课至少4次,其中,教务处、教师培训中心和学院副处级干部每人每学年听课至少8次。
三、其他事项
1.请广大师生认真对待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严格执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制度,杜绝违反评价纪律、舞弊等行为。
2.各教学单位要切实履行教学质量评价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好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3.教务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已对评价师生个人信息进行屏蔽处理,只显示被评教师的评价统计结果。
4.副处级以上干部听课材料请于7月13日15时前统一报送至教师培训中心439办公室,联系电话:3969272。
教师培训中心
2025年5月21日